道德经-第六十八章
善为士者,不武;善战者,不怒;善胜敌者,不与;善用人者,为之下。是谓不争之德,是谓用人之力,是谓配天古之极。

本节内容来源互联网,原作者已无法考证。本站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,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。